机构设置
建设厅设11个处级职能机构,行政编制65人。有城乡规划处(村镇建设办公室)、城市建设处、建筑管理处、勘察设计科技处、建设监理处、住宅与房地产业处等6个业务处以及人事教育(机关党委、工会)、法规处、综合计财处、办公室、系统工会5个综合处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挂靠在建设厅,人员编制含在建设厅编制内,人防办主任由建设厅厅长兼任。省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隶属建设厅。厅直属管理还有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和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两个事业单位。全省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均设有建设局、城建局或建环局,海口市、三亚市等城市还设有规划局、园林局、城管局、房产局、环卫局等。全省建设系统公务员总数为576人。
建设厅的主要管理职能过去通常称为“三建三业”,即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
主要职责:
(一)指导编制全省城乡(包括小城镇)规划和发展计划,并指导规划的实施管理。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负责对国家级、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
(二)指导和管理全省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指导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燃气以及市容环卫、城建监察等城市管理工作(原来还包括供水、节水);参与指导城镇规划区内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指导和管理全省城乡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四)指导和监督全省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抓好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五)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六)负责和指导全省人民防空工程和建设工程抗震行业科技进步工作等;(七)负责指导监督行业范围内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和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制定和依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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